客戶用積分作現金付款的方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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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戶用積分作現金付款的方法


營商易系統可以設定是否允許客戶以自己的積分作現金付款。

起始設定 - 設定積分/現金兌換率及相關會計帳目

  1. 主目錄 > 管理 > 企業,在標籤列點選銷售


  2. 點選編輯


  3. 輸入積分作現金兌換率,例如100積分等於$HK1, 請輸入100。


  4. 設定兌換率後,在標籤列點擊賬號


  5. 建立(或選擇)積分作現金借項帳以用作記錄相關會計項目;


  6. 然後按儲存完成設定。


  7. 完成初步設定後,你就可以透過營商易不同平台以積分作現金收取付款(請看下列情況)。


情況1 - 在營商易企業資源管理系統(ERP)收款

  1. 當客戶購買貨品及生成發票後,可以到 主目錄 > 會計 > 收款 > 收款 ,然後按新增


  2. 選擇付款客戶;


  3. 選擇要付款的發票;


  4. 付款方式請選擇積分


  5. 填寫繳付金額(*以積分作現金繳付的金額數目;如果積分不夠繳付全額,可先用積分繳付部份金額,然後再重覆上述步驟以其他付款方式繳付剩餘金額);


  6. 然後按繼續


  7. 在紀錄頁面輸入備註或參考編號等(如有),後再按儲存


  8. 當儲存後發票成功收款,以及客戶的積分會按兌換率被扣除。(下列例子兌換率:100積分 = $HK 1



情況2 - 在營商易零售店舖管理系統(POS)收款

  1. 第一次設定積分兌換率完成後, 請先數據同步


  2. 當客戶購物時,與一般銷售情況操作相同;


  3. 當客戶付款時,請選擇以積分作現金支付( Points);


  4. 會彈出介面詢問本次付款會扣除多少積分,點擊使用;(如果積分不夠繳付全額,可先用積分繳付部份金額,然後再以其他付款方式繳付剩餘金額


  5. 然後點擊完成及製單


  6. 收款流程結束,客戶的積分同時會被扣除。

情況3 - 在營商易網(NET)收款

客戶在付款時,如果其賬戶有足夠積分,會有選項提示客戶是否使用積分付款。


FAQ:
Q:客戶如果退貨時會怎樣?
A:客戶的積分會回復到未被扣除前。